[国际贸易融资]

   进口项下融资:减免保证金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

    减免保证金开证
    减免保证金开证是银行应客户申请,为客户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作用:为客户减免保证金开证,可以减少客户的资金占用,促成更多的贸易机会。
    特点:客户须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进口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既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货权作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作用:客户可在推迟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条件下得到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客户可申请本币融资,在进口货物销售前办理购汇,规避人民币贬值的风险。
    特点:
    1、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仅用于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远期信用证一般不予叙做进口押汇;
    3、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按实际押汇天数计收;
    4、押汇金额占比贷款的比率、押汇期限等应按实际情况决定。

    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进口信用证项下当货物早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开证申请人向我行提出申请,凭我行加鉴的提货担保书向船运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待申请人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一正本单据换回远提货担保书。
    作用:提货担保可使申请人及时提货,避免货物压仓,既可减少货物滞留码头的仓储费,又可使申请人避免因货物的市场行情及品质发生变化遭受损失。
    特点:
    1、仅限于我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货物进口方可办理,并需逐笔审批;
    2、运输方式必须为海运,且信用证要求提交的提单为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3、一旦办理了提货担保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无不符点,客户均不能提出拒付/拒绝承兑要求。

   出口项下融资: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贴现、福费廷

    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是指出口商以收到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凭据向我行申请的一种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对生产或收购商品的开支及其它费用的资金融通。
    作用:可以使出口商获得短期资金周转,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等,是出口贸易得以顺利进行。
    特点:
    1、专款专用,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用途;
    2、货款金额一般是信用证金额的60%-80%,期限一般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21天;
    3、信用证正本须留存于我行,以确保在我行交单;
    4、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出口押汇/贴现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托收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付款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贴现则是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的买入,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对客户来说,如为即期收汇,可申请出口押汇;如为远期收汇,则在国外银行承兑票据后申请贴现。
    作用:客户能提前从银行得到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款项,加快资金周转,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特点:
    1、客户需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2、押汇/贴现系短期融资,押汇一般不超过180天,贴现不超过360天;
    3、申请人应与我行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我行凭受益人提交的相符单据办理,贴现只有在远期汇票被承兑后方可办理;
    4、押汇/贴现是银行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不论何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福费廷
    福费廷又称“包买票据”,是一种特殊的出口贸易融资方式,是指出口商将自己未来应收的远期票据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买断,在转让完成后,若有票据到期无法兑现,买断银行无权向出口商追索。常见的福费廷交易单据包括:远期信用证项下经银行承兑的汇票、进口方银行担保的远期本票和汇票。
    作用:改善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对出口上来讲没有利率变动风险和汇率风险,不必承担与贸易相关的政治、经济、转账及商业风险。
    特点:
    1、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使出口商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2、出口商从银行获得无追索权贴现款后,即可提前办理核销及退税手续;
    3、出口商享受固定利率和无追索权贴现,并将一定成本纳入销售价格,同时又将所有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转嫁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