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这种托收方式仅凭票据进行,不附带发票、运输单据等,故称“光票托收”。

   托收方式
    1、立即入账:我行与多家代理行签有立即入账协议,可以办理美元及其它小币种票据的立即入账业务。
    2、最终贷计:凡在美国及其领土付款的金额不大于USD750000的美元票据,我行均可通过美联银行叙做最终贷记,一般在代收行票据处理中心收到票据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贷记我行,此项为无追索权服务(背书伪造除外),因此在入账后即可解付。
    对于不能采取以上方式进行托收的各种票据,可按照收妥付款方式处理。